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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0章 番外:一见钟情的正确姿势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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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前说一下,不感兴趣的可以不看,此篇番外源自和朋友的斗嘴:原着汤姆总是梦见一个人,他看不清他的脸,直到有一天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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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玻璃缸里的游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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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4年9月,伦敦。

雨已经下了三天,空气里弥漫着潮湿的霉味。灰蒙蒙的天空压在建筑群上方,像一块巨大而肮脏的毛玻璃,透下的光线因此显得浑浊而吝啬,堪堪照亮街道,却驱不散那股从每个砖缝、每扇窗棂渗出来的寒意。

汤姆·马沃罗·里德尔站在查令十字街一家二手书店的窗边,指尖拂过一排硬壳书脊。

他刚从阿尔巴尼亚回来,为期半年的“游历”,实际是探索黑魔法遗迹,寻找与斯莱特林相关的线索。收获颇丰:几个失传的诅咒,几件蕴含黑暗力量的古物,还有对魂器制作更深入的理解。

但不知为何,这些原本能让他兴奋的成果,此刻都显得……平淡。

像尝过最烈的酒后,再喝什么都成了白水。

他把这种莫名的空虚感归结于伦敦的天气,太阴郁,太压抑,像一床湿透的棉被裹在身上,让人透不过气。

书店里很安静,只有雨滴敲打窗玻璃的单调声响,还有一个声音——

“……我上个月预定的《远东植物图谱》到了吗?和这两本书一起付钱……”

声音从书店深处的柜台传来。

不高,但清晰,像大提琴低音区最沉稳的那根弦被轻轻拨动,每个音节都恰到好处地落在最悦耳的位置。语速不疾不徐,带着一种受过良好教育的、从容不迫的韵律感。

汤姆的手指停在书脊上。

他从不觉得人类的声音有什么特别。霍格沃茨里教授们的讲课声,同学间的交谈声,对角巷商贩的叫卖声都只是传递信息的工具,乏善可陈。

但这个声音不同。

它像一把小而精致的钥匙,无意间插进了他心底某个从未被触碰的锁孔,轻轻一拧——

“咔嗒。”

什么东西松动了。

汤姆缓缓转过头。

柜台边站着两个人。书店老板是个秃顶的老头,正殷勤地介绍着。而另一个人——

时间在那一瞬间凝固了。

雨声消失了,霉味消失了,整个世界的背景都在那个身影面前褪色、虚化,像一幅被水浸透的油画,所有的色彩都流淌下来,汇聚成唯一清晰的焦点。

那是一个年轻男人,大约二十四五岁,穿着剪裁精良的深灰色三件套西装,外面套着黑色羊毛大衣,没扣扣子,露出里面银灰色的马甲和白色衬衫。身高约莫六英尺三英寸,肩很宽,但腰收得极窄,西装裤的线条笔直地垂到锃亮的黑色牛津鞋上。

他正微微侧身,低头看着老板手里的书,侧脸的线条在昏黄灯光下像用最精细的刻刀雕琢而成,额头饱满,鼻梁挺直,下颌线清晰得像一道决绝的分界线,将光与影切割得泾渭分明。

但最要命的是他的眼睛。

像最上等的翡翠在黑暗中浸透了几个世纪,再拿出来时,里面沉淀了所有时间和秘密。

此刻那双眼正专注地看着书页,睫毛长得有些过分,在眼睑下投出小片扇形的阴影,随着视线的移动微微颤动。

像两潭深不见底的古井,你明知道看久了会溺死,却还是忍不住想跳进去。

汤姆的心脏在那一瞬间骤停,然后以三倍的速度疯狂擂动,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在胸腔里横冲直撞,撞得他肋骨生疼,撞得他耳膜嗡嗡作响,撞得他指尖发麻。

他完蛋了。

这个认知像一道闪电,劈开所有理智的防御,直接炸在意识最深处。

十八年来,汤姆·里德尔从未对任何事物产生过“迷恋”。

美貌?肤浅。才华?工具。权力?那是他应得的,不是迷恋。

但此刻,他看着柜台边的那个男人,感觉自己像一条在玻璃缸里游了半辈子的鱼,突然有一天,缸壁消失了,他看到了外面真正的、无边无际的海洋。

而那个男人,就是海洋本身。

他是从哪幅油画里走出来的?还是从哪个被遗忘的神话里偷溜下凡的?

伦敦这脏棉絮般的天空,这湿漉漉的街道,这满世界灰扑扑的、为生存奔波的人群,怎么配得上这样一个人站在这里?

他该站在凡尔赛宫的镜厅里,让水晶吊灯的光为他加冕;或者坐在威尼斯贡多拉的船头,让整个亚得里亚海的星光都落在他肩上。

可现在,他站在一家弥漫着霉味的二手书店里,站在一摊从伞尖滴落的雨水旁,站在一盏灯泡蒙尘的老旧台灯下。

这画面荒谬得像把一颗完美切割的钻石扔进了煤堆,可偏偏,那颗钻石在煤堆里依然亮得刺眼,亮得让周围的一切都成了可悲的陪衬。

汤姆的呼吸停滞了。

更诡异的事情发生了。

那个男人的侧脸,那低头的角度,那睫毛垂落的弧度——

与他过去几年断断续续做过的那些模糊梦境,突然严丝合缝地重叠在了一起。

梦里总有一个身影,温柔的抱着他,叫他小先生,或者侧着脸,在晨光里,在暮色中,在某个温暖的房间里。看不清脸,但能感觉到一种奇异的、令人安心的存在感。

梦里他们似乎在说话,在笑,在做一些很日常的事。拥抱接吻,一起看书,一起下棋,一起在雪地里走。

汤姆一直以为那只是青春期无意义的潜意识碎片。

但现在,梦境有了脸。

有了那双深绿色的眼睛。

有了那个声音。

“就要这本吧。”那个男人说,声音里带着一丝满意的笑意,“麻烦帮我包起来,礼物包装,系上深绿色的缎带。”

他从钱包里取出几张钞票,递给老板。

手指修长,骨节分明,皮肤在灯光下白得像上好的瓷器,指甲修剪得整齐干净。中指上戴着一枚简单的银戒。

汤姆的视线死死盯在那只手上。

他想像梦里那样抓住那只手。

想把它握在自己手里,想感受那皮肤的触感,想用自己的指尖去摩挲那些骨节,想知道那枚戒指戴了多久,是谁送的,能不能……取下来。

这个念头让他自己都吓了一跳。

占有欲来得如此汹涌,如此不讲道理,像一头沉睡多年的野兽突然被唤醒,睁开猩红的眼睛,露出森白的獠牙。

而唤醒它的人,甚至没看他一眼。

男人接过包装好的书,转身准备离开。

就在他转身的瞬间,目光无意间扫过窗边——

与汤姆的视线撞在了一起。

深绿色的眼睛对上了黑色的。

时间再次凝固。

那双眼在看到他时,里面似乎没有任何惊艳或诧异,只有一种平静礼貌的打量,像在看一件还不错的艺术品,或者一个有点意思的陌生人。男人微微颔首,嘴角勾起一个社交礼仪性质的微笑。

那笑容很短暂,像蜻蜓点水,点完就走。

但汤姆感觉自己被那蜻蜓的翅膀扇了一记耳光,扇得头晕目眩,扇得心跳如鼓。

男人迈开步子,朝门口走去。

汤姆的脑子一片空白,身体却先于意识动了。他几乎是不由自主地朝那个方向迈了一步,想跟上去,想叫住他,想说点什么,什么都好——

“埃德蒙!”

一个清脆的童声打破了寂静。

书店门被推开,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冲了进来,像颗小炮弹一样直扑向那个男人,一把抱住了他的大腿。

小男孩有一头柔软的金色头发,蓝色的眼睛亮晶晶的,穿着深蓝色的小外套,戴着一顶毛茸茸的帽子,帽檐下的小脸红扑扑的,显然是在雨里跑过。

男人立刻弯下腰,轻松地将小男孩抱起来,动作熟练自然得像做过千百遍。

“莱昂内尔,不是让你在车里等吗?”他的声音里带着笑意,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宠溺,“淋湿了感冒怎么办?”

“我想看你买书!”小男孩搂着他的脖子,奶声奶气地说,“还要买那本有彩色插图的动物书!”

“好,给你买。”男人笑着捏了捏他的小鼻子。

汤姆站在原地,感觉刚才还在疯狂擂动的心脏,瞬间沉进了冰窖。

结婚。生子。家庭。

这三个词像三把淬了毒的匕首,狠狠扎进他刚刚燃起火焰的胸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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